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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 贯彻落实“一号文件”精神,提升服务“三农”能力

时间:2017-02-07 09:19

核心提示: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产品衍生品市场建设纳入其中,并连续两年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表明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农产品衍生品市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商所将积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尽快推进豆粕等农产品期权上市、加大生猪等相关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研究力度、在继续试点“保险+期货”的基础上,尝试开展收入险试点,不断增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能力,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实体经济的有效性。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公布,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市场建设,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管理市场风险,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对此,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产品衍生品市场建设纳入其中,并连续两年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表明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农产品衍生品市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商所将积极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尽快推进豆粕等农产品期权上市、加大生猪等相关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开发研究力度、在继续试点“保险+期货”的基础上,尝试开展收入险试点,不断增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能力,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实体经济的有效性。

2016年,大商所以“保稳定、抓管理、促转型”为方针,紧密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目标,实现了市场规模和质量的同步提升。全年大商所期货成交量15.37亿手,61.41万亿元(单边),同比分别增长37.73%和46.43%,为市场各项创新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农产品期权市场建设方面,该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大商所一直推动豆粕等农产品期权研发工作。2016年豆粕期权取得重大进展,获国务院批准上市,合约规则已征求市场意见。目前,大商所正按照“安全推出、平稳运行、严控风险”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豆粕期权顺利上市、平稳开局。豆粕期权将是大商所上市的第一个场内期权品种,其上市将在豆粕期货工具的基础上,为豆粕产业链涉农机构提供更为丰富、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同时,大商所也将加紧推进玉米期权研究,做好后续农产品期权上市储备。

在“深入推进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大商所在涉农期货品种开发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在老品种维护方面也创新不断,可谓“新老品种一起抓”。近年来,生猪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针对市场新变化,大商所加大力度研究生猪期货,目前针对生猪期货设计方案正广泛征求市场意见。推出生猪期货后,将形成集原料、饲料、养殖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避险链条。此外,大商所正积极推进尿素、全脂乳粉等期货品种立项,不断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领域。

在推动新品种上市的同时,大商所贴近农业产业实际,完善已上市品种合约规则。黄大豆2号期货交割检验检疫制度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此外,大商所还进一步创新试点玉米期货集团交割制度、完善鸡蛋车板交割配套制度、制定玉米淀粉地域升贴水调整机制、完善豆油交割库布局等,这些创新举措便利了农业产业企业参与利用期货市场,提升了市场效率。

在“保险+期货”试点方面,该负责人表示,2016年大商所联合12家期货公司和7家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和安徽共同开展了12个“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包括9个玉米试点和3个大豆试点,涉及玉米16.32万吨,大豆3.5万吨。其中8个试点发生理赔,共计理赔481.79万元。 “保险+期货”模式通过保险产品及期货市场对冲风险的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在“市场定价”的同时,帮助农民有效的规避了价格下跌风险,成为农户生产经营的“财务稳定器”。

下一步,大商所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规模和范围,尝试开展收入险试点,使“保险+期货”成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市场坐标。

市场人士表示,今年的一号文件聚焦农业供给侧改革,在这个过程中,如何深化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是重要一环。期货价格公开、连续、透明,为现货市场提供了有效的定价参考。特别是在油脂油料行业,已初步形成以大商所期货价格为核心、以相关地区基差为补充的期现货一体化价格体系。以期货价格为重要参考指标、以期货市场为重要风险分散场所的“保险+期货”模式,以及对农户来说既能保证收益、又无额外损失的农产品期权将成为支持农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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