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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份交易交割提示
时间:2024-10-31 11:21
交易提示:
根据交易所规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2412合约持仓自然人不允许进入交割月;上海期货交易所241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白银、锡、漂针浆、丁二烯橡胶的持仓手数须为2的整数倍,黄金的持仓手数须为3的整数倍,铜、铝、锌、铅的持仓手数须为5的整数倍,镍的持仓手数须为6的整数倍,不锈钢的持仓手数须为12手的整数倍,氧化铝的持仓手数须为15手的整数倍,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的持仓手数须为30手的整数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41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国际铜的持仓手数须为5的整数倍,20号胶的持仓手数须为10的整数倍。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24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1月22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其他非燃料油的24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2月9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24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1月19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低硫燃料油24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1月22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国际铜、20号胶24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2月9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公司对不符合交易所持仓要求的客户将采取实时强制平仓措施。请客户注意交割风险,若有疑问请致电4008888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