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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份交易交割提示

时间:2021-10-29 14:09

交易提示:                                          

根据交易所规则,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2112合约持仓自然人不允许进入交割月;上海期货交易所211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白银、锡、漂针浆的持仓手数须为2的整数倍,黄金的持仓手数须为3的整数倍,铜、铝、锌、铅的持仓手数须为5的整数倍,镍的持仓手数须为6的整数倍,不锈钢的持仓手数须为12手的整数倍,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的持仓手数须为30手的整数倍;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国际铜2112合约进入交割月前持仓手数须为5的整数倍。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21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1月25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其他非燃料油的21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2月10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低硫燃料油21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1月18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国际铜21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2月10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20号胶2112合约自然人持仓需要在12月3日收盘前调整为0手。

公司对不符合交易所持仓要求的客户将采取实时强制平仓措施。请客户注意交割风险,若有疑问请致电4008888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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