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开展2025年“保险+期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1 15:28
郑商函〔2025〕26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中普惠金融的战略部署,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的政策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要求,促进期货市场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业强国建设,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决定继续以“农险无忧”为主题开展2025年“保险+期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导向
(一)抓长久,重点支持省级财政、市县财政资金参与的项目;
(二)树品牌,重点支持连续开展、成效显著的项目;
(三)重产业,重点支持政府重视、利用期货推动产业一体发展的项目;
(四)严管理,重点支持过程规范有序、承保理赔精准的项目。
二、项目类型、品种及数量
(一)县域项目
2025年“保险+期货”县域项目基本模式为在品种主产县域采取全部或部分乡镇范围内做到愿保尽保,或县域脱贫户优先覆盖形式。
郑商所县域项目支持计划表
1.实施品种
县域项目实施品种为苹果、红枣、花生与白糖。
2.项目数量
2025年县域项目总数量为29个。
3.项目险种
项目开展险种包括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或收入险。
4.开展地区
品种主产省份所属主产县域,主产省份由郑商所确定。
5.“糖业无忧”项目
在县域项目中,针对广西白糖开展“糖业无忧”项目,探索白糖“保险+期货+糖企”模式,既对种植户进行风险保障,又鼓励制糖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做好风险管理。
白糖主产县申请“保险+期货”项目时,允许一家与该县农户签署订单的制糖企业同步申请,项目在支持农户保费基础上,针对制糖企业(可以委托所属集团企业)利用白糖期货与白糖期权进行风险管理另行予以费用支持,制糖企业应通过其中1家项目承办期货公司进行风险管理。
支持费用包括该制糖企业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参与白糖期货与期权实际产生的交易手续费与注册白糖仓库仓单仓储费差额,仓储费差额为0.2元/吨·天。
(二)“新农提升计划”项目
“新农提升计划”项目围绕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作用,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实施品种
“新农提升计划”项目实施品种为苹果、红枣、花生与白糖。
2.项目数量
2025年“新农提升计划”项目数量为10个。
3.服务对象
“新农提升计划”项目服务对象为农民合作社成员,合作社须为国家级或省级合作社。
4.项目险种
项目开展险种包括基于“保险+期货”模式的价格险或收入险。
5.开展地区
全国范围相关主产县域均可申报。
三、费用支持
1.服务费用
县域项目中,在前期已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域巩固实施品牌化项目,包括新疆麦盖提与新疆阿拉尔两个红枣项目、甘肃静宁与陕西延长两个苹果项目、山东青岛与河南兰考两个花生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支持金额上限为400万元。其他县域项目服务费用支持金额上限为300万元。
县域项目中,“糖业无忧”单个项目针对农户保险服务费用支持金额上限为300万元,针对制糖企业部分费用支持金额上限为50万元。
“新农提升计划”项目单个项目服务费用支持金额上限为45万元。
2.费用比例
服务费用支持比例上限不超过项目总保费规模的45%,“糖业无忧”项目针对制糖企业支持部分不做比例要求。
3.费用支付
项目通过郑商所结项评审后,期货公司在实际费用支出不高于规定的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与比例上限前提下,向郑商所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郑商所进行服务费用支付。
四、项目建设要求
1.参保主体要求
参保主体应为直接从事相关品种种植的农业经营主体,且自缴保费比例应不低于项目单位保费的10%。
2.申请主体要求
由1家保险公司联合数家期货公司申请项目,期货公司应具备场外期权业务资格。保险公司应在申请县域有分支机构且具有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针对县域项目,交易所支付费用(农户部分,下同)不高于300万元的,期货公司参与(包括牵头,下同)数量为3-5家;交易所支付费用高于300万元,不高于400万元的,期货公司参与数量为4-6家。1家期货公司在同一品种上申请项目(包括牵头、参与)数量不能超过2个。
针对“新农提升计划”项目,由1家保险公司联合1-2家期货公司共同申请,1家期货公司限申请1个“新农提升计划”项目。期货公司参与“新农提升计划”项目数量与其他类型项目数量不合并计算。
3.申报县域要求
申报项目的县域应为相关品种主产区,申报县域政府应出具项目组织实施保障、项目结果监督承诺函,明确承诺组织和保障项目有序实施。项目结束后,申报县域政府须对保险端合规性进行检查,向郑商所出具检查结果。项目申报主体应一并提交拟出资支持项目开展的政府有关单位出具的承诺出资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建设要求
价格险方面。价格险项目承保周期为3个月,糖料蔗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其他品种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6年2月28日。价格险项目须承诺接受按照郑商所费率询价机制确定,保险公司收取保费不得高于权利金*1.06。
收入险方面。收入险项目承保周期结合品种生长周期合理安排,承保周期不低于3个月,结算采价期不低于1个月,且采价结束时间与保险到期时间一致,糖料蔗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6年3月31日,其他品种收入保险终止日不晚于2026年2月28日。收入险项目保险公司须事先确定通过期货对冲的路径安排。收入险保险费率不得高于同结构下的价格险费率的2倍。
各项目应于保险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险出单工作,在保险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转账直赔到户工作。
5.标准统一与成本控制
申报主体应当以保障适度为原则优化产品结构,保险目标价格以平值为基础,鼓励合理设置保障程度。期权结构应当以增强亚式期权为基础,鼓励试点适度虚值、价差期权与引入触碰锁定期权,触碰锁定期权最多可设置两档触碰,且触碰赔付率与实际风险损失相匹配。
五、项目建设流程
(一)项目申报
申请单位需根据项目具体申请情况如实简明扼要填写《郑州商品交易所“农险无忧”县域项目申请书》《郑州商品交易所“糖业无忧”项目申请书》《郑州商品交易所“农险无忧”“新农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交申请书时,期货公司须提交场外期权业务资质证明,保险公司须提供申报县域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糖业无忧”项目制糖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
(二)立项评审及签订协议
郑商所对申请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后,适时召开立项评审会确定立项单位及对应费用支持金额。立项评审后,郑商所向申请主体通知立项结果,与获立项的期货公司及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建设协议,“糖业无忧”项目与期货公司、保险公司及制糖企业签订合作建设协议。
(三)项目实施
立项单位须根据建设协议及项目申请书有序组织实施。期货公司须以项目为单位分别开立对冲交易账户,并按照风险中性原则进行对冲交易,该项目的全部场内对冲均须通过该对冲交易账户进行。保险公司须确保项目涉及的投保、理赔等流程符合《农业保险条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出现超额投保、虚假投保等行为。立项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全部流程,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根据郑商所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接受并配合郑商所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四)结项评审
项目结束后,立项单位应按时提交结项材料。郑商所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后,适时召开结项评审会,对于符合结项标准且通过结项评审的项目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六、项目征集方式
请有合作建设意向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于2025年6月5日将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项目申请书扫描件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郑商所将反馈确认收到邮件,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胥敬华0371-65612887
罗 璇0371-65612026
崔可菲0371-6561025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电子邮箱:luoxuan@czce.com.cn;kfcui@czce.com.cn;yangxiaowen@czce.com.cn;wljfywzhang@czce.com.cn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农险无忧”县域项目申请书
2.郑州商品交易所“糖业无忧”项目申请书
3.郑州商品交易所“农险无忧”“新农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