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结算业务单据使用电子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2-12-19 15:00
郑商函〔2022〕70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高业务单据传递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自2022年12月19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对业务服务平台中仓单业务等结算业务单据使用电子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印章样式
电子印章具体样式如下:
二、适用电子印章业务单据范围
本次使用电子印章的业务单据范围包括电子仓单系统、报表系统以及会员服务系统中的17项业务单据。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 系统名称 | 一级菜单 | 单据名称 |
1 | 电子仓单系统 | 仓储费 | 会员仓储费收据 |
2 | 单据下载打印 | 标准仓单持有清单 | |
3 | 车船板入库确认书持有清单 | ||
4 | 保税标准仓单持有清单 | ||
5 | 仓单注册注销升贴水单 | ||
6 | 资产作为保证金增加单 | ||
7 | 资产作为保证金减少单 | ||
8 | 资产作为保证金调整单 | ||
9 | 资产作为保证金情况表 | ||
10 | 资产作为保证金手续费单 | ||
11 | 仓单转让结算清单 | ||
12 | 仓单转让余款单 | ||
13 | 仓单质权登记单(仅质权通道) | ||
14 | 仓单解除质权登记单(仅质权通道) | ||
15 | 报表系统 | 资金收据 | 会员结息单 |
16 | 期货公司保障基金代扣凭证 | ||
17 | 会员服务系统 | 月对账单下载 | 月对账单历史数据 |
三、其他相关事项
使用电子印章后,上述业务单据同时提供含电子印章和不含电子印章两个版本,会员单位可根据需要下载合适的版本,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郑商所不再就上述业务提供纸质盖章单据。
使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郑商所。联系电话:0371-65612503、0371-65613170。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