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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结算业务单据使用电子印章的通知

时间:2022-12-19 15:00

郑商函〔2022〕704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高业务单据传递效率,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自2022年12月19日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对业务服务平台中仓单业务等结算业务单据使用电子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印章样式

电子印章具体样式如下:

二、适用电子印章业务单据范围

本次使用电子印章的业务单据范围包括电子仓单系统、报表系统以及会员服务系统中的17项业务单据。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系统名称

一级菜单

单据名称

1

电子仓单系统

仓储费

会员仓储费收据

2

单据下载打印

标准仓单持有清单

3

车船板入库确认书持有清单

4

保税标准仓单持有清单

5

仓单注册注销升贴水单

6

资产作为保证金增加单

7

资产作为保证金减少单

8

资产作为保证金调整单

9

资产作为保证金情况表

10

资产作为保证金手续费单

11

仓单转让结算清单

12

仓单转让余款单

13

仓单质权登记单(仅质权通道)

14

仓单解除质权登记单(仅质权通道)

15

报表系统

资金收据

会员结息单

16

期货公司保障基金代扣凭证

17

会员服务系统

月对账单下载

月对账单历史数据

 

三、其他相关事项

使用电子印章后,上述业务单据同时提供含电子印章和不含电子印章两个版本,会员单位可根据需要下载合适的版本,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备同等法律效力。郑商所不再就上述业务提供纸质盖章单据。

使用过程中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郑商所。联系电话:0371-65612503、0371-65613170。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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