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公开征集豆粕、豆油集团交割库的公告
时间:2025-03-31 13:27
〔2025〕32号
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产业发展,现公开征集豆粕、豆油集团交割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要求:集团交割库总部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分库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二、分库数量、库容及生产加工量要求:集团交割库申请人应能设立3个(含)以上的分库,申请时应当提交至少3个分库的申请材料,其中至少一个分库申请采用固定升贴水。
对于豆粕品种,申请设立分库办理交割仓库业务的,总库容不低于3万吨,最低保证库容不低于1万吨;申请设立分库办理交割厂库业务的,大豆压榨能力不低于1000吨/天。
对于豆油品种,申请设立分库办理交割仓库业务的,总库容不低于5万吨,最低保证库容不低于2万吨;申请设立分库办理交割厂库业务的,大豆压榨能力不低于1000吨/天或精炼能力不低于400吨/天。
三、固定升贴水和自报升贴水分库的业务和地区要求:采用固定升贴水的分库可以办理交割仓库或者交割厂库业务,采用自报升贴水的分库只能办理交割厂库业务。
对于豆粕品种,采用固定升贴水的分库应位于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上海市;采用自报升贴水的分库可以在全国设立。
对于豆油品种,采用固定升贴水的分库应位于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天津市、上海市;采用自报升贴水的分库可以在全国设立。
四、其他要求及审批流程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集团交割库资格审核、年审及现场检查工作办法》(大商所网站首页-法规/规则-交易所规则-其他相关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申请材料详见《豆粕集团交割库申请材料清单》《豆油集团交割库申请材料清单》(大商所网站首页-业务/服务-业务/服务指引-农业品交割业务-交割仓库管理-指定交割库、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申请业务指引)。
五、豆粕、豆油集团交割库总部自行办理交割业务的,应当同时满足分库设立的要求条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交易所将综合材料申报、现场情况等择优选用。
联系人:黄先生0411-84808211
冯先生0411-84808698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