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宣传月]期货投资者应知应会问答
时间:2020-05-14 11:02
基础知识
1.什么是期货?
答:期货交易就是买卖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的行为。
期货合约,即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合约内容主要包括:合约名称、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易代码、最低交易保证金等。
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的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2.国内期货交易所有哪些?
答:上海期货交易所(含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3.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是怎么样的?
答:期货市场“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包括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期货业协会。
4.期货公司的业务类型有哪些?
答:境内外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其中期货经纪和投资咨询两项业务实行许可制,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批;资产管理和风险管理两项业务实行备案制,由中国期货业协会进行备案管理。期货公司一般以子公司名义开展风险管理业务。
5.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的资金安全吗?会被挪用吗?
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期货客户保证金实行封闭式管理,期货公司要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客户保证金专用账户,客户保证金单独立户管理,全额存入指定的具有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对客户保证金账户进行逐日监控、每户监控,加强了客户保证金的安全管理。在期货保证金封闭存管的制度下,投资者的保证金是不会被挪用的。
6.期货交易的品种有哪些?
答:根据标的物的不同,可分为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期权合约,其中商品期货及其期权合约在三大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金融期货及期权合约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
7.什么是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
答:在期货交易中,期货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所交纳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8.什么是涨跌停板制度?
答: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期货交易所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9.什么是持仓限额制度?
答:持仓限额制度是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实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期货交易所可按照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10.如何理解强行平仓?
答: 期货市场中的强行平仓有两种:交易所对期货公司或客户的强行平仓和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的强行平仓是当期货公司的结算准备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结算准备金余额时(例如保证金比例提高),或持仓超限(例如交割月持仓限额降低)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客户持仓数量超交易所限仓规定且未能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减仓至限仓标准以下,交易所会对客户超限仓持仓执行强平。
11.什么是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答: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计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12.什么是大户报告制度?
答: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
13.期货的交割方式是怎么样的?
答:期货的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商品期货、外汇期货、中长期利率期货(国债期货)交割方式,股票指数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国债期货)通常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14.什么是期权?
答:又称选择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权利。实质上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也就是期权的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选择是否进行交易,而义务方也就是期权的卖方则必须履行。
15.什么是期权的内涵价值与时间价值?
答:期权的价值分成内涵价值与时间价值。如果期权买方立即行使权利所能获得的利益,就是内涵价值。而时间价值是指期权价格中超过内涵价值的部分,可以看成期权存续期内标的资产价格波动为期权持有者带来收益的可能性所隐含的价值。时间价值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期权的存续期,存续期越长,时间价值越大;二是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率,波动率越大,时间价值也越大。
16.期权的合约代码是怎样的?
答:以豆粕期权为例,其合约代码由“期货合约代码+期权类型+行权价格”组成,例如M1705-C-2500、M1705-P-2500,里面C、P分别代表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
17.什么是美式期权、欧式期权?
答:欧式期权的多方只有在期权到期日才能执行期权(即行使买进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美式期权允许多方在期权到期前的任何时间执行期权。因此,美式期权的买方权利相对较大。美式期权的卖方风险相应也较大。所以同样条件下,美式期权的价格也相对较高。
18.什么是平值期权、虚值期权、实值期权?
答:平值期权是指期权的行权价格等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状态。虚值期权是指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或者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实值期权则指看涨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或者看跌期权的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状态。
19.什么是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答:看涨期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资产,而卖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期权合约。看跌期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资产,而卖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期权合约。
20.什么是行权、行权价格?
答:行权指购买期权的投资者去行使期权赋予的权利。期权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约约定的时间、价格履行约定义务的行为。行权价格指期权买卖方双方事先约定的,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买入或卖出合约标的物的价格。
2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期权行权申请的结果是什么?
答: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的期权持仓,交易所进行如下处理:
(1)行权价格小于当日标的物结算价的看涨期权持仓自动行权;
(2)行权价格大于当日标的物结算价的看跌期权持仓自动行权;
(3)其他期权持仓自动放弃。
22.期权合约了结方式有哪些?
答:期权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的了结方式不同。期权买方获得期权多头头寸后,可以通过对冲平仓、行权等方式将期权头寸了结,也可以持有期权至合约到期;期权卖方获得期权空头头寸后,能够通过对冲平仓主动了结头寸,或被动配合期权买方行权。
开户
23.开户前如何鉴别期货公司是否合法?
答:投资者开户前应该查询该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是否有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投资者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www.csrc.gov.cn)或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网站进行资质查询。中国期货业协会对合法机构的信息公示中,列示了其官方网站;投资者在下载交易软件或浏览信息时,应当通过合法机构的官方网站,以防被非法网站钓鱼,造成信息泄露、密码盗取、上当受骗等损失。
24.开立期货账户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期货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5.投资者开立期货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吗?
答: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手续,签署开户文件,不得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开户手续。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个人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开户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期货公司对照核实投资者本人的真实身份。
机构投资者开户时必须出具机构投资者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其他开户证件。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特殊单位客户,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由监控中心另行规定;期货公司对照核实代理人的真实身份。
26.哪些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答: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3)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4)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除上述单位和个人外,《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还规定,期货公司不得接受下列单位和个人的委托,为其进行期货交易:
(1)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2)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27.开立期货账户收费吗?
答:开立期货账户免费,进行期货交易需要向期货公司交手续费。
28.期货开户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答:(1)个人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现场两种方式申请开户。
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银行储蓄卡、互联网
开户准备好手机或电脑(含摄像头、耳机、麦克风)设备。
(2)机构客户只能现场书面申请开户。
需提供的材料:一名开户代理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一般单位客户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开户代理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等开户所涉及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期货结算账户信息;客户单位公章;公司章程。
(3)特殊机构客户只能现场书面申请开户。
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客户。除机构客户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特殊单位客户统一开户业务操作指引》和《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开户操作指引》《境外交易者统一开户业务操作规则》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29.投资者需配合期货公司履行哪些反洗钱义务?
答:根据《反洗钱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期货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等级评估及分类管理、分析与报告客户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宣传等。
客户应当配合期货公司提供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非自然人客户还应按要求提供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证明(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基金合同、持有份额等)客户身份识别相关材料,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等信息。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客户重要身份信息变更的,及时告知期货公司,并配合期货公司进行客户身份持续识别、重新识别。
30.不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会影响期货交易吗?
答:会。对于采取措施无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的,期货公司不得为客户开立期货账户;已开立期货账户的,期货账户应当中止交易并考虑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必要时可终止业务关系。客户身份证件到期未在规定时间更新且无合理理由的,期货公司会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中止为客户提供服务(限制客户办理新业务、限制资金转出等);投资者拒绝期货公司依法开展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的,期货公司可以对投资者采取合理限制其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频率等措施。
31.线上开户的时间和一般流程是怎样的?
答:在交易日09:00-17:00(午间休息时间视公司情况而定),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互联网开户系统开户。
32.线下开户的一般流程是怎么样的?
33.个人投资者持户口本、驾照、护照或军官证可以开户吗?
答:不能。个人开户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开户手续。
境内大陆居民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开立期货账户。
除境内大陆居民外的个人投资者开户,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参考身份证明文件:(1)港、澳地区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台湾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2)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境外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所在国护照、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其中,所在国护照为必须提供的参考证件。(3)境外个人交易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为所在国护照。参考身份证明文件为驾照、社保证件、纳税证件、当地身份证或者其他参考证件。
34.一个身份证是否可以开多个期货账户?
答:可以,一个身份证可以在不同期货公司分别开立期货账户,但在一家期货公司只能开立一个期货账户。
35.互联网开立商品期货账户成功后是否要点击二次开户?
答:二次开户主要是用于申请开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金融期货)或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编码或未开立的其他商品交易所交易编码,如有需要可点击“二次开户”并按系统指引逐步操作,直至提交开户申请。
36.什么是一户一码?
答:一户一码即一个客户在一家交易所内只能有一个投资者编码。无论在几家期货公司开户,只要开户资料是同一身份证或同一企业营业执照,那么该客户在一家交易所内只能拥有唯一一个交易编码。客户编码专码专用,不得借用,不得混码交易。
37.什么是居间人?是否为期货公司从业人员?
答:期货居间人是指接受期货公司或者投资者委托,为其提供订约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期货居间人并非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与期货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纳入期货公司劳动编制。居间人应当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38.在开立期货账户前,投资者须先完成适当性测评。什么是适当性?
答:适当性就是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根据适当性制度,期货经营机构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将投资者划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根据普通投资者填写的适当性测评问卷,按照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将其至少划分为五类: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类;基于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客户---产品”匹配意见,期货经营机构以此作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依据,同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9.自然人申请专业投资者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向期货公司申请认定为专业投资者:(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义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40.普通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向公司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期货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转化:(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41.什么是实控关系,投资者需要主动报备实控关系吗?
答:根据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的行为或者事实。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实际控制关系、实际控制关系变更相关信息。
42.投资者不主动报实际控制关系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交易所违规处理相关规定,客户具有实际控制关系但不如实报备或者不如实回复交易所询问、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回避的,交易所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等处罚,或同时合并罚款。
出入金
43.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怎样出入金?能用现金交付吗?
答:主要通过银期转账方式,也可通过期货公司进行手工出入金。投资者与银行签署银期转账协议后,可通过银期转账系统自助完成出入金。手工出入金,即投资者向期货公司进行申请后,通过合同约定的期货结算账户以同行转账的方式划款至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或者由期货公司出金至客户的结算账户。
出入金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
44.投资者可以跨行办理出入金吗?
答:不可以。投资者的出入金应通过其在期货公司登记的期货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
45.什么是银期转账?
答:银期转账是将银行结算系统与期货公司账务核算系统实时联网,使得投资者通过电话银行或期货公司的网上交易系统委托,在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和银行存款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调拨的一项金融服务。
46.在同一家期货公司可以办理多家银行的银期转账业务吗?
答:可以,但每家银行只能使用一张该银行的借记卡(即储蓄卡)绑定银期转账业务。
47.当日有转账记录时,是否可以解除银期转账业务?
答:一般需待下一交易日到银行柜台办理解除,具体办理要求建议咨询银行。
48.交易密码、资金密码、银行密码、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密码分别是什么?
答:交易密码:即交易软件登录密码;
资金密码:用于期货账户出金时校验(即期货转银行);
银行密码:用于期货账户入金时校验(即银行转期货);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密码:登录监控中心网站(https://investorservice.cfmmc.com/)查询账单时检验的密码。首次登录需修改密码,否则会被监控中心重置。
49.夜盘交易时段是否可以出金?当日盈利多久可以出金?
答:夜盘交易时段只能入金不能出金。当日盈利一般在下一交易日日盘开市后可以出金,具体出金时间段可能因期货公司风控需要而有所不同。
50.账户为什么会被休眠?
答:根据《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截至认定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账户将被休眠:
(1)交易编码取得时间超过一年;
(2)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
(3)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
(4)认定日的客户权益等于或小于1000元。
交易结算
51.套利交易与投机交易的区别是什么?
答:套利交易是同时进行一买一卖,是双边交易。投机是指单边买进(卖出)期货合约,属于单边交易。套利交易是一种相对低风险的交易策略,持仓风险远低于单边投机交易。
52.自然人投资者可以参与期货类场外衍生品交易吗?
答:根据期货类场外衍生品相关要求,自然人客户不得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
53.境内投资者可以参与外盘交易吗?
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外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目前该办法尚未出台。
54.期货合约能像股票一样长期持有吗?
答:不能。在期货交易中,期货合约都是有期限的,目前国内商品期货合约的期限为12-36个月。当合约到期时,所有未平仓的商品期货合约都必须进行实物交割,并且需要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投资者如果不想或者不能进行实物交割、无法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前平仓。而不是像在股市里,只要上市公司没有退市,就能一直持有股票。投资者如果想一直持有某个商品的期货合约,以满足长期商品投资的需要,可以通过在市场上的一买一卖的方式,将临近交割期限的合约平仓,同时持有更远月份的合约。
55.期货开盘价是怎样产生的?
答:开盘价定为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如果集合竞价未产生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为当日开盘价;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开盘价。
56.什么叫集合竞价?
答: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此1分钟内无法下单及撤单)。投资者根据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行情的预测输入交易价格,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确定当日交易的开盘价,这个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57.撮合成交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般情况下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当涨跌停板时,遵循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58.期货收盘价是怎样产生的?
答:收盘价定为合约当日交易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如果当日该合约全天无成交,不同交易所对收盘价的规定有差别,有的以昨日结算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59.商品期货的结算价是怎样产生的?
答:商品期货的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未平仓合约盈亏结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额的依据。
60.开仓、持仓和平仓的概念是什么?
答:在期货交易中,无论是买还是卖,凡是新建头寸都叫开仓。交易者建仓之后手中就持有头寸,这叫持仓。而平仓是指交易者了结持仓的交易行为,了结的方式是针对持仓方向作相反的对冲买卖。由于开仓和平仓有着不同的含义,所以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必须指明是开仓还是平仓。
61.期货公司为什么要求投资者在没有持仓的情况下,账户中要留存一部分资金?
答:期货公司要求投资者账户中留存“保底资金”,主要是考虑到交易时段内实时计算的可用资金与以结算价计算的结果之间可能存在细小差异。投资者若按照交易时段的实时计算结果出金,在结算后可能会因为过量出金,造成账户轻微穿仓。“保底资金”一般数额较小,对投资者影响不大,当投资者特别提出或办理销户时,可以取出。
62.期货持仓量变化是双边计算还是单边计算?
答:单边。其中,各商品交易所自2020年1月1日起,期货市场行情信息的数据统计、发布和报送口径统一调整为单边计算。
63.如何理解追加保证金?
答:期货交易中,资金分为保证金及可用资金,其中保证金为开仓占用资金,可用资金为账户剩余资金。当出现亏损时,亏损资金从可用资金里扣除。当可用资金为负时,需要追加保证金,以确保可用资金为正,若无法及时追加资金,可能会被强行平仓。
64.投资者在什么情况会被强行平仓?
答:(1)可用资金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2)持仓超出限额标准,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平仓的;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4)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的;
(5)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
65.什么是穿仓?投资者发生穿仓为什么要赔偿期货公司?
答:穿仓是指投资者账户上权益为负值的风险状况,即投资者的亏损超过了开仓前账户上的保证金,从而对期货公司负有债务的情况。期货市场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穿仓损失是投资者交易的结果,亏损超过了其向期货公司交纳的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为此向期货交易所替投资者垫付了超出保证金的部分损失,因此享有向投资者追偿的权利,投资者应向期货公司履行赔偿责任。
66.穿仓未偿还对投资者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在期货公司认为非本公司责任情况下,期货投资者穿仓款项超过一定金额且逾期未归还的,期货公司将穿仓信息报送至期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投资者在其他期货公司新开户时可能会受影响。
67.什么是对敲?
答:对敲交易是两个账户之间在相同的期货合约上,按照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进行的互为对手的交易。对敲交易是期货市场典型的违规交易行为,通常发生在流动性较差的远期期货合约,通过对敲交易能够影响市场价格、转移资金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68.期货交易常用交易指令有哪些?
答:国际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和取消指令等。交易指令当日有效。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69.下单委托失败可能有哪些情况?
答:(1)不在交易时间段内;
(2)价格超出了涨跌停板幅度;
(3)价格不符合最小变动价位限制;
(4)客户交易权限被限制等情形。
70.下单时可不可以指定平今仓?
答:目前只有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平仓时可以下达“平今仓”指令。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品种平仓时没有“平今仓”指令,默认平老仓优先。交易所在结算时一律按规定撮合,自动配对相应平今仓合约。
71.期货从业人员可以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或以个人名义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收取报酬吗?
答:不可以。《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规定期货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为投资者提供期货投资咨询服务、收取服务报酬,而应当以期货公司名义开展业务,相关费用标准也应当在《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72.什么是配资交易?
答:期货市场中的配资,即以投资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名义的市场主体为有资金需求的期货投资者提供融资服务的行为。通常的操作方法是,配资公司以其控制的个人名义在期货公司开立交易账户,并将账户提供给投资者使用,投资者存入自有资金,配资公司以此为基数,向投资者进行配资。配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对账户实施风险控制,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对其进行平仓或要求其追加保证金,以保证配资公司自身资金不受损失,同时收取高额资金使用费。由于在配资业务中,客户资金被配资公司控制,其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且配资放大了杠杆比例,加大了客户财务风险;同时,配置资金进入期货市场,可能扰乱期货市场秩序,存在风险隐患。建议投资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配资业务。
73.异常交易行为有哪些?会受到自律惩戒吗?
答:根据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异常交易主要包括自成交(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多次自买自卖)、实控关系账户之间互为对手的交易、日内频繁报撤单、日内大额报撤单、实控关系账户持仓超限等。
客户出现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要求报告情况;列入交易所重点关注名单;向会员通报;约见谈话;限期平仓;限制开仓;强行平仓;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被采取限制开仓自律管理措施的客户,交易所将向市场公告。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所应当提请中国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
74.期货交易手续费是统一的吗?
答:手续费收取标准是期货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的价格,需要由双方协商,并通过《期货经纪合同》予以确定。行业内无统一标准,每家期货公司的收费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计算方式有按金额和按手数计算两种。
75.网上交易委托单有哪几种状态,它们分别代表什么含义?
答:待撤:撤单指令还未报到交易所场内。
正撤:撤单指令已送达期货公司,正在等待处理,此时不能确定是否已进场;
部撤:委托指令已成交一部分,未成交部分被撤销;
已撤:委托指令全部被撤消;
未报:委托指令还未送入数据处理;
待报:委托指令还未被数据处理报到交易所场内;
正报:委托指令已送达公司,正在等待处理,此时不能确定是否已进场;
已报:已收到下单反馈;
部成:委托指令部份成交;
已成:委托指令全部成交;
撤废:撤单废单(或错单),表示撤单指令失败,原因可能是被撤的下单指令已经成交了或场内无法找到这条下单记录;
废单:交易所反馈的信息,表示该定单无效。
76.客户盘中盈利为什么可取资金没变化?亏损了为什么会减少?
答:这是目前交易结算基础规则,盘中盈利在持仓平仓后会释放,待当日结算后,计入可取资金增加,当日盘中亏损即时在可用资金中扣减,有利于控制持仓风险。
77.为什么不同软件里显示的“可用资金”不太一致?
答:因交易所不同品种的手续费平今仓优惠方式不同(如有的体现为平今免收、有的体现为减半),盘中不同软件进行客户账户平今仓手续费优惠的计算方式不同,因此在盘中登录不同系统软件看到的账户“可用资金”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不影响账户结算数据的一致性。
78.为什么同品种不同月份的保证金比例不一样?
答:不同月份的期货同品种合约,其价格波动受不同期限的远期预期影响,虽然一般情况下趋势基本一致,但波动性特征存在一定差异,而且不同月份合约之间的流动性差异,也会导致价格波动性的差异,此外新合约挂牌上市、不同合约出现差异化的单边行情等,也会导致同品种不同月份的保证金比例不一样。
79.条件单设定的触发价和触发后实际委托价格不一致?
答:软件中设置的条件单价格是触发价,也就是说这个价格是系统确认是否发出委托的依据价格。委托时系统会按照投资者设置的委托形式下单,例如设置了市价委托,那么会以市场上当时的市价发出委托,成交价是由交易所撮合成交的结果。请客户谨慎设置条件单中的委托价格,因为存在行情隔日跳空的可能。
80.什么是最后交易日?
答: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个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期货交易所根据不同期货合约标的物的现货交易特点或其他因素,确定其最后交易日。
81.持仓合约到期怎么办?
答:根据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然人不允许进入交割月,若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交易日未平仓,会被强行平仓;上海期货交易所部分品种持仓需要调整为规定的整数倍方可进入交割月,如果没有及时调整持仓,可能会被强行平仓;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类合约到期日直接现金交割,国债类合约到期日进行实物交割。
82.如何使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投资者查询服务系统?
答:https://investorservice.cfmmc.com/,打开网址输入期货市场监控中心账户及密码,可查看当日及最近6个月的结算单。
83.逐日盯市与逐笔对冲有什么区别?
答:客户通过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可查询到“逐日盯市”和“逐笔对冲”两种格式的结算单。
“逐日盯市”的计算方法可以简单概括为:客户平仓盈亏及当日未平持仓的盈亏,全部计入客户当日结存。
“逐笔对冲”的计算方法可以简单概括为:只有已平仓了结的盈亏计入当日结存,未平持仓的盈亏不计入当日结存。
两种结算单的盈亏计算方法有所不同。
84.境外客户能查询英文版本的结算单吗?
答: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已于2019年8月21日上线英文结算账单查询服务功能。境外客户(包括通过期货公司开户的境外客户及不直接入场交易的境外经纪机构)可在登录查询系统后选择账单语言,查看并下载英文版结算账单。
85.结算单如何解读?
答:客户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的结算单主要分为五部分:客户基本资料、资金状况、出入金明细、成交汇总及持仓汇总,其中:基本资料体现客户资金账号、客户名称、查询交易日期等信息;资金状况体现客户当日的全部资金信息,包括:
(1)上日结存:上一交易日客户的当日结存;
(2)当日存取合计:当日入金及出金合计金额;
(3)当日盈亏:当日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之和;
(4)当日总权利金:当日期权交易产生的权利金收支净额;
(5)当日手续费:当日交易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割手续费);
(6)当日权益:期初权益(上日权益)+当日存取+当日盈亏-当日手续费+当日总权利金+质押金变动;
(7)当日结存:由于计算盈亏的方法不同,“逐日盯市”结算单中的当日结存与客户权益相等,“逐笔对冲”结算单中当日结存为客户权益刨除持仓盈亏;
(8)质押金:客户以标准仓单/国债等作抵押折算成可用资金时的金额;
(9)保证金占用:当日结算价×持仓手数×交易单位×保证金率;
(10)可用资金:客户权益-保证金占用;
(11)风险度:按公司规定的保证金比例计算的交易保证金/客户权益×100%,当风险度大于100%时则将会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书》。;
(12)追加保证金:当保证金不足时须追加的金额,追加至可用资金大于等于0;
出入金明细体现客户每笔入金及出金具体金额及方式;
成交汇总体现客户当日成交的总体情况,成交汇总一栏右侧可点击查询详细的成交及平仓明细数据;
持仓汇总体现客户当日持仓的总体情况,持仓汇总一栏右侧可点击查询详细的持仓明细数据。
交割
86.什么是交割?
答:交割是交易双方按照合约和规则的规定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简单说就是合约到期后,未平仓的买方支付货款并获得相应商品,未平仓的卖方交付相应商品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过程。
87.目前国内期货品种分为几种交割方式?
答: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种。在期货市场中,商品期货通常都采用实物交割方式,金融期货中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指数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2、5、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原油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88.什么是滚动交割?
答:滚动交割是指在合约进入交割月以后,由持有标准仓单和卖持仓的卖方客户主动提出,并由交易所组织匹配双方在规定时间完成交割的交割方式。
89.什么是集中交割?
答:也称一次性交割,是指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90.买方交割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答:买方交货款—接收电子仓单—注销标准仓单—打印《提货凭证》—凭《提货凭证》到交割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商品出库。
91.卖方如何进行交割?
答:申请交割预报——货物入库(交割仓库验收)——交割仓库或指定质检机构检验——仓库提交注册申请——会员复核——交易所审批——系统提交仓单——参与交割,获得货款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如在厂库标准仓单注册,则无需申请交割预报)
92.什么是期货转现货?
答:期货转现货(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多空交易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并按照协议价格了结各自持有的期货持仓,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货款和实物交换。
93.交割仓库与交割厂库的区别?
答:(1)交割仓库为客户提供仓单储存的服务,客户可以把自己的货物存放在交割仓库并生成仓单。
(2)交割厂库是一个生产或贸易的企业,能生产出仓单对应的货物并生成仓单。
按交易所的规定,交割厂库生成的仓单必须为该厂库生产,不得接受其他客户的货物。
94.什么是标准仓单?
答:标准仓单是指仓库或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后,经交易所注册,可用于证明货主拥有实物或者可予提货的财产凭证。
95.什么是标准仓单注销?
答:标准仓单注销是指会员代客户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退出流通,换取《提货通知单》的手续。客户只有将标准仓单注销,生成《提货通知单》后,方可到指定交割仓库办理提货事宜。
96.企业客户通过交易所仓单业务平台申请标准仓单质押业务,质押出来的资金有哪些用途?
答:仅能用于充抵期货保证金。
非法期货类
97.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由谁负责查处?
答: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的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负责。涉及多个省(区、市)的,由公司注册地的省级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相关省(区、市)要予以积极配合。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证监会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公安、司法机关要求,对非法证券期货类案件从专业角度出具性质认定意见及进行案件移送等。
98.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会给投资者带来什么风险?
答: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如果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将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结果。
99.如何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答: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判断:
(1)看业务资质。证券期货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以免上当受骗。投资者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是否获准公开发行,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查询行政许可信息栏目,同时还可以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网站查询新股发行的具体信息;如果想要知道一家公司或人员是否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可以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www.sac.net.cn)和中国期货业协会(www.cfachina.org)网站进行查询。另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也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投资者可以登录其网站(www.neeq.cc)查询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和挂牌公司有关信息。
(2)看营销方式。开展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要遵守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进行业务宣传推介时,一般会采用谨慎用语,不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同时还会按要求充分揭示业务风险。但是,不法分子大多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或急于扭亏的心理,较多采用夸张、煽动或吸引眼球的宣传用语,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跟买即涨停”、“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包赚不赔”、“保证上市”、“专家一对一贴身指导”、“对接私募”等说法吸引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
(3)看汇款账号。一般来说,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投资者钱财,获取非法所得。为达此目的,不法分子往往会采取各种推销手段,如打折、优惠、频繁催款、制造紧迫感等方式,催促投资者尽快将资金打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不会用个人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进行收款。投资者在汇款环节应当格外谨慎,如果收款账户为个人账户或与该机构名称不符,投资者一定不要向其汇款。
(4)看互联网址。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投资者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不要登陆非法证券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蒙受损失。
100.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投资者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反映。投资者应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以及通话短信记录、交易记录等材料,提供给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以便其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1月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的救济途径作了规定,如果非法证券活动构成犯罪,被害人应当通过公安、司法机关行使追赃程序追偿;如果非法证券活动仅是一般违法行为而没有构成犯罪,当事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请求赔
来源于:中国期货业协会